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摘要
執行規範摘要
在此表中,您可以看到執行規範的摘要。創建此摘要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每位社群成員都能理解此執行規範。
誰負責執行《通用行為準則》?
- 特定的進階權限持有者(functionaires)和單位[1]
- 維基媒體基金會
- 活動安全協調員和其他類似角色者
- 一個新的名為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U4C)的全域委員會
- 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U4C)將監測《通用行為準則》的執行。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組成將由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建構委員會決定。建構委員會的遴選方式將與之前其他通用行為準則委員會相同。建構委員會所產出的大綱將會經過社群投票的流程。
本地和全域的進階權限持有者(functionaries)應該了解《通用行為準則》的執行如何運作,即便他們不為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一員。
- Notes
- ↑ 例如但不限於管理員或仲裁委員會
如何執行?
- 《通用行為準則》應該盡可能在越多地方都可見。
- 某些個人必須聲明他們對《通用行為準則》的尊重和遵守
- 本地社群、自治體以及維基媒體基金會應為社群成員發展並執行培訓,以便在有騷擾和其他違反《通用行為準則》行為時能更好地處理。
- 此執行規範也闡述了建議哪種類型的違規行為應由哪個單位進行處理
- 此執行規範建議了違規行為提交和處理的原則,以確保在所有項目中都以相似的方式處理《通用行為準則》違規行為
- 執行規範代表了社群在執行和遵循《通用行為準則》時應參與的行為的界限
要讓執行發生,還需要哪些附加措施ʔ
- 執行規範建議創建一個中心化的違規行為舉報系統
- 社群可以自由地繼續使用他們現有的執行機制,只要不與執行規範相矛盾
- 執行規範指出,被《通用行為準則》制裁的個人應該要有、且實際上有申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