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media Taiwan/Press Releases/協會反對類SOPA法案聲明

針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財局)日前發布新聞稿,稱將研議相關法案,針對境外重大侵權網站,擬建立快速處置措施,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乙事,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表示強烈反對。並呼籲政府相關單位停止討論任何類似美國SOPA的法案,以維護資訊流通與祕密通訊自由。

智財局研議之法案與SOPA之比較 edit

SOPA全名《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該法案中規定美國司法部可以向法院申請多種禁令,其中一種為: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拒絕用戶訪問涉嫌散佈非法版權物的網站,以更方便地針對非美國本土管轄範圍的侵權網站做管制。

智財局所研議之法案與SOPA相較,相似之處為:

  1. 皆以境外侵權網站為標的。
  2. 皆要求ISP阻斷用戶連線的方式,達成管制侵權網站之目的。

相異之處為:美方的SOPA係由法院核定禁令,屬司法權限;而智財局所研議之法案,則是由智慧局邀集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權利人團體、ISP業者及學者專家所組成的會議進行判斷,判斷禁止與否,屬行政權限。

本會反對該法案之理由 edit

在2011年SOPA於美國國會中被提出時,維基媒體基金會即曾以英文版的維基百科關站一日的方式,作為反對該法案的抗議行動。本會做為維基媒體基金會正式地方分會,亦認同基金會捍衛網路自由之理念,反對類似法案在台灣生根。理由如後:

  1. 使用ISP封鎖技術,可能需要截取網路使用者傳送之封包,嚴重侵害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之祕密通訊自由。
  2. 過度嚴格的智慧財產保護措施,將阻斷文化、知識的流動與累積。
  3. 對「重大」境外侵權網站定義模糊,端視會議出席委員主觀認定,極有可能發生有不當或錯誤封鎖。
  4. 由行政機關逕行裁量網站是否侵權,不僅是行政權侵害司法權,更有極高風險遭行政機關濫用,形成網路言論封鎖機制。

後續行動之可能性 edit

基於上述原因,本會表達強烈反對此項法案之研議。如行政部門無法傾聽民意、尊重憲法,撤銷研擬相關法案的想法,本會不排除更積極地參與民間串聯發起之抗議行動,並 通報維基媒體基金會,引起世界各地方之維基分會之關注,形成國際輿論壓力。望智財局懸崖勒馬,共同維護基本人權與網路資源共享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