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media Taiwan/成立大會
成立大會及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均應有應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員較多數之同意,始得決議。但訂定章程之決議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應將團體會址處所之決定列入議程。會址處所應取得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例如租約、借用同意書等)。
應於成立後30日內檢具下列文件各一份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發給立案證書及圖記:
- 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
- 第一屆第一次理事監事會議紀錄。
- 會員大會決議通過之章程。
- 會員大會決議通過之年度工作計劃。
- 會員大會決議通過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 選任職員(理事監事)簡歷冊。
- 會務工作人員簡歷冊。
- 會址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例如租約、借用同意書等)。
- 申請理事長當選證明書資料表及理事長照片兩張。
- 會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