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media Hong Kong/籌備委員會/表格/答辯人傳票

致︰User:RockLi

  鑑於有人向籌備委員會動議通過閣下的辭職,

  因此,本傳票現規定你於於2007....2....10..日(星期..六..)..下....7....0..分到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籌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在屆時出席的委員前,就該項動議作出答辯,並依會章或委員會之相關決議接受進一步處置。

  本傳票是根據《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籌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之決議》由獲授權的委員會委員發出的。

日期:..2007.. 年 ..1.. 月 ..20.. 日。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籌備委員會秘書